- 聚焦上海老年護理機構收費新規:六要求全解析
- 發布者:北京思杰佳通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:2025/11/3 0:00:00
- 為有效滿足上海老年人多元化、多層次養老服務需求,推動本市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,依據《上海市養老服務條例》等規定,市市場監督局近期修訂了《上海市老年護理機構服務收費管理辦法》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,進一步規范養老機構收費行為,保障老年人與機構雙方合法權益。
一、修訂背景:舊規滯后,需適配養老服務新發展
2016年頒布的《上海市養老機構服務收費管理辦法》(滬發改辦發[2016]1號),在規范收費行為、化解收費矛盾、促進養老產業健康多元發展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。但近年來,上海養老服務供給持續增加,供給模式愈發多樣,舊規已難以完全適配當前養老機構發展需求,且于2021年6月到期。為進一步規范收費行為、維護雙方權益、推動養老機構高質量可持續發展,修訂完善《辦法》成為必然,以更好指導全市養老機構收費工作。
二、修訂思路:遵循“分類指導”,兼顧多元需求
《辦法》修訂的總體思路,是貫徹國家與上海關于促進養老服務發展的要求,按照“分類指導、分權與管理相結合、合理定價、優質優價”原則,進一步完善養老機構服務收費形成機制與管理規定,在滿足養老服務多元化、多層次需求的同時,助力上海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。
三、核心修訂變化:六大調整,優化收費管理體系
(一)完善定價原則,凸顯“優質優價”
依據《上海市養老服務條例》,明確養老機構服務收費需以成本為基礎,綜合考量業務性質、政府投資、設施設備條件、護理水平、機構等級、服務質量及老年人負擔能力等因素,充分體現“優質優價”,讓收費與服務品質相匹配。
(二)簡化定價流程,縮短行政時限
針對基本養老機構,優化定價申請流程:簡化申請材料,機構無需提供備案登記材料,改由政府部門信息共享獲取;運營年度審計報告要求從“近三年”調整為“近兩年”。同時完善定價決策流程,新增時限要求——民政部門收到申請材料后3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受理,受理后15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,價格主管部門2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(成本調查時間除外),大幅縮短行政決策時間。
(三)明確認知障礙護理收費規則
為支持養老機構設立認知障礙護理床,依據相關試行計劃,對符合基本養老機構要求的認知障礙護理床位,明確床位費按房間類型確定,護理費則根據認知障礙護理評估水平制定,為這類特殊護理服務提供收費依據。
(四)拓展收費范圍,規范個性化服務
新增“個性化服務收費”,以滿足老年人不同層次需求。明確個性化服務收費是機構為提供伴隨醫療服務等特殊服務(如疾病發作、康復、臨終關懷時期需求)收取的費用。基本養老機構的個性化服務項目由機構制定,收費標準按非營利原則確定,且需遵循自愿原則,經機構與老年人及家屬(代理人)書面同意;同時嚴禁將基本服務項目轉為個性化服務收費,民政部門將加強監督。
(五)分類指導其他類型機構收費
改變以往對基本養老機構外其他機構統一規定收費項目的做法,按營利性與非營利性分類指導:非營利機構收費項目參照基本養老機構,收費標準由經營者制定;針對快速發展的營利性高端養老機構,完善市場定價機制,強調按合同約定收費項目、標準及調整頻率等。
(六)強化政府信息公開,提升透明度
民政部門與價格主管部門除通過政府網站公布《養老機構服務收費標準調整指南》等規定外,新增政府新媒體等公開渠道,方便養老機構申請,同時提高定價程序透明度,保障公眾知情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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